暑期工獲得的工資需要繳稅嗎?
暑期到了,很多學生在暑期為鍛煉自己或減輕家里的負擔選擇打暑期工。近期有一位學生撥打了12366熱線向我們闡述了他的疑惑:我在三明某公司做了4星期(19天)的暑期工,工作內容文件發(fā)放等,得到工資1045元(其中190元是車費補貼),被扣稅25.65元,負責人說我們是勞務工,這屬于勞務稅。真的是這樣嗎?
答:你的情況,可以定性為勤工儉學,F(xiàn)就你的這筆勞務收入,簡要作一下稅收方面的分析:
一、對于你提供的勞務收入征收營業(yè)稅的問題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(yè)稅暫行條例》(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40號)(新營業(yè)稅暫行條例)第八條第四款“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提供的'教育勞務,學生勤工儉學提供的勞務”之規(guī)定,免征營業(yè)稅。
二、對于你提供的勞務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問題
根據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若干業(yè)務問題的批復》(國稅函[2002]146號)第四條“在校學生因參與勤工儉學活動(包括參與學校組織的勤工儉學活動)而取得屬于個人所得稅法規(guī)定的應稅項目的所得,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”之規(guī)定,你的所得應以勞務報酬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。
你應就收入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額=(1045-800)×20%=49元。
你所在的公司沒有為你足額代扣個人所得稅,同時,他們是否返還已交稅的證明。
工資個稅計算
工資個稅的計算公式為:
應納稅額=(工資薪金所得 -“五險一金”-扣除數)×適用稅率-速算扣除數
個稅起征點是3500,使用超額累進稅率的計算方法如下:
繳稅=全月應納稅所得額*稅率-速算扣除數
實發(fā)工資=應發(fā)工資-五險一金-繳稅
全月應納稅所得額=(應發(fā)工資-五險一金)-3500
扣除標準:個稅按3500元/月的起征標準算
如果某人的工資收入為5000元,他應納個人所得稅為:(5000—3500)×3%—0=45(元)。
速算扣除數并非稅法規(guī)定,而是根據稅法推算出來的一個方便計算的系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