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太原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時間
住房公積金提取 是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.職工按照規(guī)定把自己住房公積金賬戶內(nèi)的存儲余額取出來的行為。

提取時限:
須在12個月以內(nèi)辦理提。嘿徺I商品房、二手房、公有住房、本單位集資房、拆遷安置房、拍賣住房、
組織實施保障性住房、建造、翻建自住住房、大修自住住房
提取次數(shù):實際發(fā)生時間以合法有效證明材料上載明的時間為準,只限提取一次
包含情況:購買商品房、二手房、公有住房、本單位集資房、拆遷安置房、拍賣住房、
組織實施保障性住房、建造、翻建自住住房、大修自住住房
每隔12個月均可提取一次:租賃政府廉租住、租房、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、享受城鎮(zhèn)最低生活保障、
患有重大疾病,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