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宜在附信中談論的11件事
1.使用專用的紙張,上端寫有你的姓名、地址、和電話號碼。你的簡歷要使用配套紙張——它能顯示你的檔次和職業(yè)風范。
2.定做附信。附信專門致某個特定的個人。確何你有這個人的姓名、他或她的職稱以及公司名稱的正確拼寫。
3.如果你不愿意定做每一封信,而寧愿使用格式信件,使用敬稱“尊敬的招聘主管”。(不要使用“尊敬的先生。”招聘主管或許是位女士)
4.附信要比簡歷更加非正式,它必須能夠在雙方之間建立融洽談的氛圍。你要熱情洋溢、精力充沛和令人振奮。
5.附信必須向未來的雇主介紹你和你的價值。
6.確保在附信上簽署日期。
7.有效的附信應當易于閱讀,字體要比簡歷中的字體更大,而且要簡短——四五個簡短的.段落就足夠了。
8.盡量把附信的長度控制在一頁之內(nèi)。如果你不得已要用兩頁,確保你的姓名出現(xiàn)在第二頁上。
9.附信的第一段應該能夠引起招聘人員對你作為候選人的興趣,并激發(fā)閱讀者的熱情。閱讀者為什么要讀這封信?你能夠為他/她做什么?
10.附信的第二段必須推銷你的價值。你那些能夠滿足閱讀者需要和工作要求的技能、能力、資質(zhì)、和資信是什么?
11.附信的第三段明示你突出的成就、成果和教育背景,它們必須能夠直接有力地支持第二段的內(nèi)容。如果可能的話,量化這些成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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