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相關推薦
關于無權處分
提要:無權處分是民法上的疑難癥結,是民法的精靈(王澤鑒語),它時時刻刻困擾著民法同仁。我國《合同法》51條無權處分的規(guī)定一出更是爭議紛起。無權處分在債權意思主義、物權形式主義物權變動立法中,理論上都能保持邏輯上的一致。我國采用債權形式主義,現(xiàn)行的《合同法》無權處分立法在邏輯上極為同一、嚴謹,只是無法兼顧實情和法律上的公平。可是若承認債權合同有效,如何解決善意取得與所有權人的的追認題目?本文通過比較三種物權變動類型中無權處分立法的規(guī)定,分析我國無權處分立法上的缺陷,建議對無權處分重新建構,以達到邏輯上的同一和法律上的公平。關鍵詞:無權處分
【無權處分】相關文章:
淺議無權處分03-24
論狹義無權代理中當事人的權利03-21
論審計查處分離制度12-07
異議登記期間處分的法律效力之我見03-18
略論刑事自訴主體及其處分權01-14
民事訴訟審前程序中的處分權03-10
淺談高職高專受處分學生的轉化教育03-18
法制化視角下的高校管理-高校處分權辨析01-26